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部門規(guī)章 > 正文

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成果地質資料電子文件匯交工作的通知

2013-09-13 09:41    【  【打印】【我要糾錯】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有關地質資料保管單位、各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及研究單位:

  為推進地質資料管理現(xiàn)代化進程,提高地質資料管理和服務水平,充分發(fā)揮地質資料作用,國土資源部決定開展成果地質資料電子文件匯交試行工作。為鼓勵匯交人積極匯交數(shù)字化地質資料,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匯交人匯交的數(shù)字化地質資料,應符合本通知附件《成果地質資料電子文件匯交格式要求》(試行)的規(guī)定,匯交的電子文件內容應與紙質成果地質資料的內容相一致。

  二、已采用其它電子文件格式編制的圖文地質資料,應當轉化為規(guī)定的格式。不能轉化的,需報經地質資料管理部門同意,并附相應的制作系統(tǒng)瀏覽、印制軟件。

  三、在匯交電子文件的基礎上,適當減少匯交份數(shù)和降低印制要求。凡向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的海洋地質、極地地質、天體地質地質資料和向。▍^(qū)、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的小型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等地質資料,只需匯交紙質和電子文件地質資料各1份;其他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紙質和電子文件地質資料各2份,其中1份轉送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可以匯交激光或噴墨印制的紙質地質資料,但紙質地質資料制印要清晰,著墨要牢固,應使用有利于長期保存的紙張印制。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責任編輯:莫回頭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