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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15:2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各區(qū)房管局,市公房管修處、房產交易所、房產登記中心:
現(xiàn)將濟南市居民已購公房上市交易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已購公房贈與的,按已購公房上市交易程序辦理,申請人應提交贈與公證書,由市房產交易所委托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以評估價值為依據,計收契稅和交易服務費;以評估價值和所發(fā)生的稅費為依據,按有關規(guī)定計收個人所得收益;以房屋坐落、面積等因素,計收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價款。
二、已購公房與已購公房、單位自管產、私有房產互換,按已購公房上市交易程序辦理有關手續(xù)。由市房產交易所委托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以房產評估價值的差價為依據,計收契稅和交易服務費;以各自房產的評估價值和所發(fā)生的稅費為依據,按有關規(guī)定計收個人所得收益;以對方房產的坐落位置、面積等因素,計收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價款。
三、已購公房繼承的,申請人應提交繼承公證書,市房產交易所委托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以評估價值及所發(fā)生的稅費為依據,按有關規(guī)定計收個人所得收益;以房屋坐落、面積等因素,計收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價款。
四、已購公房繼承并發(fā)生買賣行為的,按已購公房上市買賣程序辦理;已購公房繼承并發(fā)生贈與行為的,按已購公房上市贈與程序辦理。
五、已購公房抵押、租賃的,按原有的正常程序辦理,不再進行上市審批。
六、以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已購公房,在發(fā)生拆遷調換時,按正常程序直接調換成私房,新的房屋權屬證上不再注明原證的房改購房內容。
以房改標準價購買的已購公房,在發(fā)生拆遷調換時,對按規(guī)定過渡為成本價的,可按正常程序調換成私房;尚未過渡為成本價的,按正常程序調換成私房后,應在新的房屋權屬證書上注明“房改拆遷部分產權”。
七、兩套已購公房其中一套上市交易的,或者已購公房產權人另有一套承租公房的,兩套房產必須合并評估。以總評估價值及所發(fā)生的稅費為依據,按有關規(guī)定計收個人所得收益,按發(fā)生交易的已購公房坐落、面積等因素計收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價款。在未發(fā)生交易的另一套已購公房所有權證上注明“入市審批稅費已繳”。
八、已購公房產權人在參加房改時購房面積超標,后來由于職稱、職務等原因使該房上市交易時,購房面積不再超標,申請人應提交已購公房產權人所在單位有關證明,按產權人現(xiàn)時住房規(guī)定標準進行上市交易審批。
九、已購公房因夫妻離異發(fā)生產權轉移時,屬于法院判決的,依據法院判決生效的法律文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屬于協(xié)議離婚“的,依據離婚證、民政局證明和家庭財產分割協(xié)議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
十、申請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購買、受贈、繼承已購公房等行為的,必須由法定監(jiān)護人或依據法律程序指定的監(jiān)護人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十一、已購公房產權人沒有工作單位的,可依據房改辦檔案資料進行上市審批。
十二、已購公房原產權屬直管公房的,上市審批時,《濟南市居民已購公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住房原產權單位欄,由直管公房原經營管理單位蓋章。
十三、已購公房上市交易時,原產權單位破產的,由當事人出具單位破產的有關證明;原產權單位兼并、合并、分離、作價入股的,由新單位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并在《濟南市居民已購公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住房原產權單位欄蓋章。
十四、已購公房以作價入股等形式與他人成立企業(yè),房產權利發(fā)生變化的,按已購公房上市買賣程序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
濟南市房產管理局
199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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