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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3 09:5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yè)委員會農輔字第0950050031號令修正發(fā)布第45條條文
第45條 農會年度事業(yè)報告及決算,總干事應于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以前報請理事會提出監(jiān)事會監(jiān)察,經監(jiān)事會監(jiān)察通過后依下列期限提報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一、基層農會三月十五日以前。
二、縣(市)農會三月底以前。
三、。ㄊ校┺r會四月十五日以前。
臺灣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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