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8月12日到21日報名
關于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城鄉(xiāng)建委):
根據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執(zhí)考辦發(fā)〔2019〕1號),現(xiàn)將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0月19日 |
0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
|
10月20日 |
0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
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
二、考試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紙、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
(二)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紙(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須帶黑色墨水筆(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不使用計算器)?!斗康禺a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換使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成績查詢請登陸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官網(網址:http://www.cirea.org.cn/)。
四、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類等與估價相近、相關的學科和專業(yè)。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有關精神,在報名時應向當?shù)乜荚嚈C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tǒng)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rss.shandong.gov.cn/rsks/)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9年8月12日9∶00—8月21日16∶00。
繳費時間:2019年8月12日9∶00—8月26日16∶00。
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報考人員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照片應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底色背景為白色;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請應試人員上傳符合標準要求的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通過報名系統(tǒng)打印《201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城鄉(xiāng)建委)負責本地區(qū)的報名審查工作,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查開始時間(不早于8月12日9∶00),截止時間統(tǒng)一定于8月23日16∶00。各市應于8月5日前將審查點信息匯總表通過協(xié)同辦公平臺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電話:0531-88597886)。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查工作,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備查,將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
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通過報名系統(tǒng)打印《201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經單位考核推薦、蓋章同意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城鄉(xiāng)建委)指定地點辦理現(xiàn)場資格審查手續(xù)。
應試人員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單位審查蓋章后的《201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三)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2019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0日14∶05。
各市務必將審查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進行公告,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四)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在濰坊市設置考區(qū)。
六、收費標準
根據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執(zhí)考辦發(fā)〔2019〕1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文件規(guī)定,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試大綱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應試人員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城鄉(xiāng)建委)密切配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規(guī)范考務管理,確??荚嚬ぷ黜樌M行。
附件:1.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2.201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9年7月30日
附件1
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工作計劃安排表
工作內容 |
工作時間 |
方式及途徑 |
報送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審查點信息匯總表 |
8月5日前 |
協(xié)同辦公平臺 |
報送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場資源表 |
9月19日前 |
傳真至0531-88190514 協(xié)同辦公平臺 |
報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試卷領取信息表和考試值班信息表 |
10月16日前 |
協(xié)同辦公平臺 |
從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
10月17日 |
專人專車 |
考試實施 |
10月19日 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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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監(jiān)考人員安排表、巡視人員任務分配表(具體到考場)、答題卡、座次表及第二聯(lián)考場情況記錄單(各考區(qū)自行復印留存作違紀處理)送至指定地點 |
10月21日 |
專人專車 |
報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情況表 |
10月28日前 |
傳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
附件2
201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
報名序號: 報考日期:
姓名 |
性別 |
出生日期 |
一寸正面 白底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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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國籍(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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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 日 期 |
從事房地產估價 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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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 職 務 |
從事房地產估價 實務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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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所學專業(yè) |
畢業(y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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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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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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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非首次報名的考生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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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報 考 試 科 目 情 況 |
科目代碼 |
科目名稱 |
擬報考科目劃“O” 不報考科目劃“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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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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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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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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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地產評估案例與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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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審 批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