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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11:5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薩克自治州建設局,各地、州、市建設局(建委)、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規(guī)范自治區(qū)建筑設計招標投標活動,我廳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筑設計招標投標細則》,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廳。
附件:建筑設計方案招標評分表(一)、(二)
二○○五年八月一日
主題詞:建筑設計 招標投標細則 通知
抄報:建設部市場司、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
抄送:自治區(qū)有關廳、局、委、辦,本廳領導及有關處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設廳辦公室
2005年8月1日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建筑設計招標投標細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guī)范建筑設計招標投標活動,根據(jù)自治區(qū)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建筑設計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建筑設計,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筑方案設計。
第三條 建筑設計招標投標應當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四條 自治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qū)建筑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建筑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將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的具體業(yè)務,委托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負責。
第五條 下列建筑設計屬于依法必須招標投標的范圍:
。ㄒ唬榧o念重大歷史事件或者重要歷史人物修建的紀念性建筑;
。ǘ┦褂脟型顿Y或者國家、自治區(qū)融資,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以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的各類房屋建筑,設計合同估算單價30萬元以上,或者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建筑。
第六條 本細則第五條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建筑設計,鼓勵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選擇設計單位。
第七條 設計合同估算單價60萬元以上,或者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的建筑設計,應當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
第八條 采用公開方式招標的,招標公告需載明以下內容:
。ㄒ唬┱袠巳说拿Q和地址;
。ǘ┱袠隧椖炕厩闆r,包括項目名稱、地點、規(guī)劃條件、投資規(guī)模、建筑面積、復雜程度、設計周期等;
。ㄈ┲Ц斗桨冈O計補償費的方式和標準;
。ㄋ模⿲嵭匈Y格預審的,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方式、時間、地點;
。ㄎ澹┇@取招標文件的方式、費用、時間、地點。
第九條 報名的潛在投標人在7家以上的,招標人可以在發(fā)售招標文件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報名的潛在投標人不足7家的,招標人不得采用資格預審方式招標。
第十條 資格預審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按照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的條件對投標人資質等級、業(yè)績、信譽、主要設計人員執(zhí)業(yè)資格等進行審查;
(二)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設定審查條件,不得以投資渠道、屬地管轄等為由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ㄈ┎坏门c潛在投標人就招標項目設計方案、設計周期、設計收費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并以其作為資格預審條件;
。ㄋ模┵Y格預審后保留的潛在投標人不應少于5家。
第十一條 招標人應當采用書面方式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告知預審結果,告知書中應當說明主要理由和事實。
潛在投標人對預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筑項目所在地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投訴。
第十二條 采用邀請方式招標的,招標人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ㄒ唬┎坏门c潛在投標人就招標項目設計方案、設計周期、設計收費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并以其作為被邀請的條件;
(二)在招標邀請書中應當明確向未中標的投標人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的總額、分配比例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條 招標文件應當包括《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各項內容。
招標人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出售招標文件。
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人不得在資格預審前向潛在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收取投標保證金。
第十四條 建筑設計開標時間、地點應當在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并向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備案,接受其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
建筑設計開標、評標,提倡在有形建筑市場進行。
第十五條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荚u標紀律、評標辦法和定標標準;
(二)對投標文件及補充函件進行檢查,并對作出廢標處理或者否決其投標的情況進行說明;
。ㄈ⿲τ行稑宋募脑O計周期、設計質量及服務承諾、投標報價等內容進行唱標。
第十六條 建筑設計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采用邀請方式招標的,評標委員會由5人以上單數(shù)組成,專家評委不得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采用公開方式招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由7人以上單數(shù)組成,專家評委不得是投標方案的設計人。
評標委員會達到7人以上的,具備注冊建筑師職業(yè)資格的評委應占專家評委的50%。
第十七條 建筑設計評標應當采用綜合評估法,按照適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充分滿足建筑功能需要,技術、結構體系先進合理,綜合協(xié)調空間環(huán)境,符合城市規(guī)劃條件及抗震、消防、環(huán)保、節(jié)能等設計規(guī)范為中標標準。禁止以最低設計收費作為建筑設計中標依據(jù)。
第十八條 建筑設計費應當按照建筑項目總投資對應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收取。
招標人不得以隱瞞建筑項目總投資的方法壓低設計費,不得強迫中標人違背招標文件和中標文件,另行訂立設計收費協(xié)議。
投標人不得違反政府指導價允許的浮動范圍收取設計費,不得采取返還等方式作為競標手段。
第十九條 評標標準和方法應當在招標文件中確定,開標后不得改變。
自治區(qū)推薦使用本細則所附《建筑設計評標標準》進行建筑設計評標。
第二十條 建筑設計評標,一般采用暗評方式。投標人應當附設計文字說明書或者電子文本說明。建筑設計說明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主要設計理念和構思,包括功能區(qū)劃、造型設計、藝術處理、室內外空間關系、交通組織及人流分析等;
。ǘ┴Q向設計的難點處理及特點;
(三)建筑結構體系;
(四)供熱體系及節(jié)能技術運用;
。ㄎ澹┊a生的經濟、社會、環(huán)境效益等。
大型建筑或者技術復雜的建筑,評標委員會可以按照《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要求投標人對其設計說明進行解釋。解釋的內容超出或者修正設計說明的部分不予采信。
第二十一條 建筑設計評標適用量化打分的方法。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本細則所附《建筑設計評標標準》,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量化打分。
匯總分項評分,一般應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以平均得分計算。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在評標監(jiān)督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評委打分畸高畸低與其他評審結果存在明顯偏差,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可以去掉偏差最大的2個評分后,求取平均值。
匯總綜合評估分,應當累計分項評分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系數(shù)進行加權后計算。
第二十二條 建筑設計投標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且達到國家設計標準規(guī)定深度的,招標人應當向未中標人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
采用公開方式招標的,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的名額限制、比例數(shù)額等,由招標人確定并在招標公告中載明,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的總額不應低于方案設計費收取標準的60%;采用邀請方式招標的,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的比例數(shù)額,由招標人確定并在招標邀請書中載明,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的總額不應低于方案設計費收取標準的100%。
招標人向未中標人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的,不應減少向中標人支付的方案設計費。
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依法確定建筑設計中標人后,應當將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一并委托中標人,建筑設計單獨進行方案招標的除外。
因招標人的原因,未按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的排列順序確定中標人,卻使用其設計方案的,應當事先征得其同意,并向其足額支付方案設計費。
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和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作出廢標處理或者否決其投標的,應當符合《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guī)定。
投標人認為招標人的決定錯誤,有權當場向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提請復查;投標人認為評標委員會決定錯誤的,有權向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申訴。
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可以認定招標人決定錯誤的,應當責令其糾正。投標監(jiān)督機構未能當場認定招標人決定錯誤,或者事后認定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決定錯誤,但已不能挽回投標人參與竟標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一)由招標人按照2倍返還投標人投標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ǘ⿲τ嘘P評委和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有關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應當加強建筑設計招標備案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和中標情況進行備案管理;
。ǘ┦芾頋撛谕稑巳藢︻A審結果異議投訴;
(三)對違反《辦法》和本細則規(guī)定進行招標投標的,依法予以糾正,或者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辦法》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六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其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參照執(zhí)行本細則。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發(fā)布前自治區(qū)建設廳頒發(fā)的規(guī)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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