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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guī)定

1995-03-28 00:00    【  【打印】【我要糾錯】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9號

  第一條 為培育和發(fā)展本省的建筑市場,依法管理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提高建筑產品質量和投資效益,維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河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進行的土木建筑(包括地基處理和建筑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和管線敷設等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除本條第二款、第三款和本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的外,都必須實行招標投標。

  國家直接管理的建設工程,國家對招標投標另有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執(zhí)行。

  實行國際招標投標的建設工程,可以按照國際慣例辦理。

  第三條 下列建設工程或者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和建設監(jiān)理,是否實行招標投標,由投資者自行決定:

 。ㄒ唬┤拷ㄔO資金由國內私人或者外商投資的建設工程。

  (二)建筑面積不足三千平方米或者投資額不足二百萬元的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

  (三)建筑面積不足五百平方米或者投資額不足二十萬元的建設工程的施工。

  (四)價款總額不足五十萬元的設備采購。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認的防洪、搶險、抗災和省人民政府確認的科學實驗、保密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況的建設工程。

 。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建設工程。

  第四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包括:

 。ㄒ唬┛偝邪袠送稑耍笇ㄔO工程自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施工直至交付使用全過程承包的招標投標。

 。ǘ┓职袠送稑,指對承包的建設工程依照招標文件和合同的規(guī)定分包的招標投標。

  (三)勘察招標投標,指對建設工程的工程測量和工程、水文地質勘察的招標投標。

 。ㄋ模┰O計招標投標,指對建設工程的總體設計、方案設計以及施工圖設計的招標投標。

 。ㄎ澹┦┕ふ袠送稑耍笇ㄔO工程的土木建筑、設備安裝和管線敷設施工的招標投標。

 。┰O備采購招標投標,指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成套設備、配套設備、專用設備和非標準設備采購的招標投標。

 。ㄆ撸┙ㄔO監(jiān)理招標投標,指對建設工程建設全過程或者分階段進行建設監(jiān)理的招標投標。

  第五條 進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和擇優(yōu)定標的原則,不受地區(qū)、部門和行業(yè)的限制。

  第六條 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袠说慕ㄔO單位或者其代理人與參加投標的單位相互勾結,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

 。ǘ﹨⒓油稑说膯挝淮ㄍ稑恕⒑逄藘r。

 。ㄈ┰谕稑嘶顒又胁捎眯匈V和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競爭或者在招標活動中接受賄賂、回扣。

 。ㄋ模┮哉鞯、拆遷、墊資、介紹建設用地為條件或者利用職權非法干預正當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省轄市(地區(qū))和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權限,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貫徹實施有關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二)參與制定或者制定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的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

 。ㄈ┴撠煂氖抡袠送稑思捌溆嘘P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資質審查或者復查。

 。ㄋ模┍O(jiān)督管理招標投標活動。

 。ㄎ澹┓駴Q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本規(guī)定的定標結果。

  (六)調解招標投標糾紛。

  (七)監(jiān)督檢查建設工程的承包合同和有關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ò耍┎樘庍`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本規(guī)定的行為。

  第九條 省、省轄市(地區(qū))和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置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按照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分級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具體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十條 各級行業(yè)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業(yè)的建設單位建立建設項目管理機構,選擇投標單位,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擬定評標辦法。并組織或者參加評標組織以及該組織的開標、評標和定標活動。

  第十一條 進行建設工程招標,可以采用全過程招標、分階段招標、單位工程招標和特殊專業(yè)工程招標等形式。

  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將一個單位工程肢解后招標。

  第十二條 進行招標的建設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其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招標的建設工程相適應的建設項目管理資質。不具有相應的建設項目管理資質的,其招標工作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并在本省依法登記注冊的招標業(yè)務代理機構承辦。

  第十三條 進行建設工程招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ㄔO工程已經批準立項。

  (二)建設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經完成并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ㄈ┮呀浵蚪ㄔO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xù)。

 。ㄋ模┙ㄔO資金的來源已經落實。

 。ㄎ澹﹪液捅臼∫(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 進行建設工程招標,必須接受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并采用下列方式:

 。ㄒ唬┕_招標。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向社會發(fā)布招標公告。具備相應資質和條件的單位都可以投標。

 。ǘ┭堈袠恕0l(fā)送招標邀請書,邀請三個以上具備相應資質和條件的單位投標。

 。ㄈ┳h標。選擇三個以上具備相應資質和條件和單位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guī)定協商議定中標者。

  第十五條 進行建設工程招標,應當以公開招標為主。少數確需采用邀請招標或者議標方式的,必須經有管轄權的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準。

  第十六條 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申請采用議標的方式招標:

 。ㄒ唬┕_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未成功的。

 。ǘ┮驅@Wo的原因,只能由規(guī)定的單位投標的。

 。ㄈ┮虻靥幤У貐^(qū)或者保密等特殊原因,不能實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建設工程招標:

 。ㄒ唬┨顚懻袠松暾垥,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

 。ǘ┌l(fā)布招標公告或者發(fā)出招標邀請書。

 。ㄈ⿲ι暾埻稑说膯挝贿M行資格初審。

  (四)向合格的投標單位發(fā)送招標文件。

 。ㄎ澹┙M織投標單位踏勘現場,并對招標文件答疑。

 。┙⒃u標組織,擬訂評標和定標辦法。

 。ㄆ撸┱匍_開標會議,組織評標工作,確定中標單位。

  (八)簽發(fā)中標通知書。

 。ň牛┡c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工程的承包合同和有關合同。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guī)定編制招標文件,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核準。

  第十九條 建設工程的標底,由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編制,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統一組織審定。

  編制標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條件。

  第二十條 建設工程的標底,參照國家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工程概算、預算、費用和工期定額以及計價辦法編制;專業(yè)建設工程的標底,可以參照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專業(yè)工程概算、預算、費用定額以及計價辦法編制。

  一個建設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二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標底在開標前必須保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

  第二十二條 凡在本省依法登記注冊并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工程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和建設監(jiān)理單位,都可以申請參加建設工程投標。

  二個以上單位聯合投標的,應當簽訂合作承包合同,明確主承包方,并由主承包方代表合作各方投標。

  第二十三條 投標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提交資質證書、單位簡介和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建設工程質量情況,以及擬投入本工程的技術力量和設備等有關資料,經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初審后,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核準。

  第二十四條 投標單位應當依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編制投標書,并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和市場價格自主確定投標報價。

  第二十五條 投標單位編制的投標書,必須由單位和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章,并按規(guī)定密封送達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

  第二十六條 建設工程的開標、評標定標活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組織,并在招標投標管理的機構的監(jiān)督下公開進行。

  第二十七條 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應當依照本省的有關規(guī)定邀請有關經濟、技術人員組成評標組織,具體負責建設工程的評標和定標工作。

  評標、定標的標準,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應當依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集投標單位和評標組織成員舉行開標會議,公布評標、定標辦法和標底。

  第二十九條 投標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效:

 。ㄒ唬﹩挝缓蛦挝环ǘù砣宋春炚碌。

 。ǘ┪窗匆(guī)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的。

 。ㄈ┪疵芊饣蛘哂馄谒瓦_的。

 。ㄋ模┩稑藛挝坏姆ǘù砣嘶蛘咂浯砣宋磪⒓娱_標會議的。

 。ㄎ澹┱袠宋募(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投標單位投標后,因建設單位的原因中止招標或者招標失敗的,由建設單位賠償投標各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一條 進行建設工程的評標、定標,應當采用評分、評議或者評分與評議相結合的方法。

  評標組織評定的中標單位,由建設單位發(fā)給加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印章的中標通知書。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定標后,招標的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不得擅自改變中標單位。

  第三十三條 建設工程的承包合同和有關合同應當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內簽訂。因逾期或者拒絕簽訂合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依法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建設工程定標后,中標單位對承包的建設工程必須自行組織完成。但具有分包資格的中標單位,可以依照招標文件和合同的規(guī)定分包建設工程。分包建設工程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

  中標單位不得轉包建設工程。

  第三十五條 建設工程定標后,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和中標單位應當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繳納招標投標管理費。招標投標管理費的繳納標準,依照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物價部門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guī)定將一個單位工程肢解后招標,或者未經批準擅自采用邀請招標或者議標方式招標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止招標投標,已中標的中標無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guī)定泄露標底或者轉包建設工程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止招標投標,已中標的中標無效,停止勘察、設計、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止招標投標,已中標的中標無效,停止勘察、設計、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Ρ仨殞嵭姓袠说慕ㄔO工程拒不招標的。

 。ǘ┱袠说慕ㄔO單位或者其代理人與參加投標的單位相互勾結,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的。

 。ㄈ﹨⒓油稑说膯挝淮ㄍ稑、哄抬標價的。

 。ㄋ模┰谡袠送稑嘶顒又胁捎眯匈V和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競爭的。

 。ㄎ澹┙ㄔO工程定標后,招標的建設單位或者代理人擅自改變中標單位的。

  第三十九條 在招標活動中接受賄賂、回扣,以及以征地、拆遷、墊資、介紹建設用地為條件或者利用職權非法干預正當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或者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由責任者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行政監(jiān)察機關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本規(guī)定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或者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決定。

  沒收違法所得和收繳罰款,應當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票據。罰沒收入全額上繳同級財政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分成。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 拒絕、阻礙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侮辱、毆打投標投標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行使職權。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行政監(jiān)察機關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河北省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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