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關于要約與承諾的說法,錯誤的有( )。
A.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約邀請是合同成立過程中的必要過程
C.要約到達受要約人可以撤回
D.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E.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民法典》第三編合同主要內容。選項B錯誤,要約邀請并不是合同成立過程中的必經過程。有些要約之前還會有要約邀請,所謂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表示。選項C錯誤,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責任編輯:
相關資訊
- · 監(jiān)理工程師2025年報考條件
- · 監(jiān)理工程師考生必知:預計2025年3月開始報名,5月中旬考試
- · 報考2025年監(jiān)理工程師,你不可不知的3月報名信息
- · 監(jiān)理工程師考生必讀:預計2025年3月啟動報名
- · 報考2025年監(jiān)理工程師,你準備好了嗎?3月開始報名
- · 2025年監(jiān)理工程師預計3月啟動報名
- · 2025監(jiān)理工程師預計3月開始報名
- · 監(jiān)理工程師考生必看!預計2025年3月啟動報名
- · 2025年度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報名預計將在3月進行
- · 2025年3月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報名即將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