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2011年市政網上增值服務中的答疑提到:誰享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最終批準權?
施工組織設計應獲得監(jiān)理方、建設(發(fā)包)方等方面簽批,但是,必須經施工項目部所屬施工企業(yè)負責人(依據(jù)本企業(yè)有關規(guī)定)批準,并加蓋企業(yè)公章后方可生效;也就是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最終批準權在其本企業(yè)。
大部分老師的說法是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經理組織編制,填報施組審批表,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并加蓋公章,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業(yè)主代表簽署審批意見后加蓋公章后方可組織施工;有變更時,應有變更審批程序。
請教老師,增值服務中的答疑是不是錯誤,還是怎么理解呢?
【回答】學員viv626@jianshe99.com,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施工組織設計應是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報公司技術總負責審批,最報監(jiān)理總監(jiān)等審批。
參考如下:
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范GB / T 50502 一2009,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可根據(jù)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
2、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3、由專業(yè)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yè)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準備案;
4、規(guī)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追問】老師到底 項目負責人編制還是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方案是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專項施工方案由企業(yè)的技術負責人審批,是這樣嗎?
【回答】學員linlili0326,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施工組織設計應是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
2.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問題所屬科目:一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