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關于2024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核查人員公示及資格核查的通知
關于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核查人員公示及資格核查的通知
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guī)程》、《關于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號)及我省《關于做好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文件規(guī)定,國家和省人事考試管理部門最新資格考試考務規(guī)范化要求,對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核查人員予以公示和考后資格核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
?。ㄒ唬┈F對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核查人員(見附件1)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未列入核查名單人員,無需進行審核。公示期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間,集中接受對核查名單人員的監(jiān)督舉報,對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監(jiān)督舉報郵箱:zjtkhshjd@163.com。
(二)參加核查人員包含的情形:
1.報考時承諾后撤回、未選擇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
2.報考免試級別的;
3.報考時報名系統(tǒng)自動識別核驗學歷學位線上未通過的;
4.報考時報名系統(tǒng)自動識別所學專業(yè)與允許報考專業(yè)不完全匹配的;
5.報考時報名系統(tǒng)自動識別工作年限或專業(yè)年限存疑的;
6.按照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規(guī)定,由考務系統(tǒng)自動確定的抽查人員;
7.被投訴舉報和其他應當予以重點監(jiān)管的情形。
二、資格審查
本次核查全程運用在線集中核查,請核查人員及時進入http://222.143.32.83:9022/注冊,登錄后按對應類別報名條件要求上傳證明材料,務必更新填寫本人手機號碼,之后請關注平臺審核進度,保持手機暢通。
資格核查采取“首次核查、補充核查”兩輪制,其中補充核查包括未參加首次核查和首次核查未完成的人員。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無法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核查的,視為被核查人員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和本次考試成績。
核查期間發(fā)現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包括畢業(yè)證、學位證、認證報告、工作年限證明、社保繳納等)的將不予通過,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省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1.首次核查
核查資料提交時間為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截止后系統(tǒng)關閉,耐心等待首批核查結果公布;線上集中核查時間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
2.補充核查
補充核查資料提交時間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截止后系統(tǒng)關閉;線上集中核查時間為2025年1月7日至1月16日。
補充核查結果將在省人事考試中心和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請及時關注以確保后續(xù)資格證書相關工作順利實施。
三、證書獲取
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均由國家制發(fā)。未列入核查名單和參加核查結果合格的人員,經公示公布后由省人事考試管理部門同步提交國家考試管理部門,一般于20個工作日內交付印制紙質證書和制發(fā)電子證書,請考生耐心等待。
電子證書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下載,紙質證書可通過預約郵寄或現場兩種方式進行領取,郵寄領取辦法詳見附件2,未選擇郵寄領取的人員請等待現場領取。
四、注意事項
?。ㄒ唬┛己筚Y格核查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或代辦機構,請核查人員自行注冊并按照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上傳資料。
?。ǘ﹫竺麠l件中的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參加免基礎科目(增報專業(yè)、免二科)考試條件的考生務必上傳證明具備相應條件的證明材料,否則將按不符合報考條件處理。
?。ㄈ┵Y格核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核查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附件:1.2024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核查人員名單.pdf
2024年12月12日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6月開始
大綱 / 教材
預計1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預計9月初
考 試 成 績
考試結束后3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閱讀排行
關注更多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