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基礎階段核心知識點:建設工程債的產生和常見種類
2022年二級建造師備考已進入基礎階段,現(xiàn)階段工程法規(guī)要掌握哪些知識點?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了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基礎階段核心知識點,跟著小編學起來!
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基礎階段核心知識點:建設工程債的產生和常見種類
1.債的特點
(1)概念: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權利和義務關系。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義務。
(2)債權與物權的區(qū)別-債權是相對權,而物權是絕對權
債權主體的相對性: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張權利、履行義務;債權內容的相對性;債權責任的相對性
2.建設工程債發(fā)生的根據(jù)(四種):合同、侵權、無因管理和不當?shù)美姆N。
(1)合同之債
當事人之間因產生了合同法律關系,也就產生了權利義務關系,便設立了債的關系。
合同之債,是債發(fā)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據(jù),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即是典型案例。
(2)侵權之債
侵權是指公民法人沒有法律依據(jù)而侵害他們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權行為一經(jīng)發(fā)生,即在侵權行為人和被侵權人之間形成債的關系。
【重點難點】建設領域侵權之債歸結總結(四類)
(3)無因管理(無義務+主動做好事+有人受益)
是指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沒有法律上的特定義務,也沒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覺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無因管理在管理人員或服務人員與受益人之間形成了債的關系。
(4)不當?shù)美ú粦數(shù)玫?利已+損人)
指沒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據(jù),有損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為。得利者應當將所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人。
3.建設工程債的常見種類
建設工程中常見的債的類型有:施工合同債(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買賣合同債(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侵權之債(施工單位與附近居民或施工第三方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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