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部門規(guī)章 > 正文
2011-01-03 08:4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 52 號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規(guī)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fā)〔2010〕28號)要求,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決定廢止以下2件規(guī)章。
1.《經濟合同示范文本管理辦法》
2.《商品展銷會管理辦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 長 周伯華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