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關于組織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科目及范圍如下:
報考人員自主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shù)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xù)考試年度內有效。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guī)、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礎、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科,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各科考試范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仍使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0年)》,考試委員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試題文字使用中文簡體字,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的考生答題一律使用中文,簡、繁體不限。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xiàn)行土地行業(yè)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技術規(guī)程、技術標準和行業(yè)準則等。
注意事項
1.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考場,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查對。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出場;交卷時必須將所答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全部交回。
2.考試答題形式:“土地估價實務基礎”科目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科目為主觀題,其余三科目均為客觀題;主觀題在答題卡上用黑色鋼筆(簽字筆)答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填涂時用鉛筆橫向涂寫數(shù)筆,黑度以蓋住信息點的[ ]為準,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重新填涂。不要卷折、弄臟、弄破答題卡,否則,將會造成誤判,影響考試成績。嚴禁在答題卡的背面答題、涂寫或打草稿,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成績無效。
3.考生除可攜帶2B鉛筆、橡皮、尺子和黑色鋼筆(簽字筆)以及不具備文字儲存或音響功能的計算器用于答題使用外,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筆記、紙張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各科試卷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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