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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3 08:40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wǎng)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生信息修改的規(guī)定
廣大考生: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為規(guī)范我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生信息管理,維護考試嚴肅性,對申請修改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照片、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等信息的,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一、我省現(xiàn)行的考試報名系統(tǒng)允許考生在交費確認前可以任意修改個人報考信息(滾動考試項目僅限于首次報考)。考生在交費確認后、開考前申請修改個人信息的,各報名考試機構應按照省市權限積極協(xié)助考生修改。交費確認后到開考前2個月期間,考生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信息的,考試機構需重新審核報考條件,符合的予以更改(此類情況不適用于滾動考試項目的老考生)。開考前2個月起,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信息不予以更改。
二、考生在考試過程中發(fā)現(xiàn)個人信息有誤,必須在考后第一個工作日內(nèi)按《信息更正申請表》格式要求填寫,附上準考證、身份證件復印件,由報名考試機構上報(傳真)我局審查無異常情況后予以修改。如未在第一個工作日提出,對于滾動考試項目,則需在下一年度報名階段向報名考試機構提出信息修改申請,按省市管理權限進行修改。對于非滾動考試項目,考生無需提出信息修改申請,以新考生身份重新進行網(wǎng)上報名。
三、考生成績合格并有資格領取資格考試證書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我局不再接受此類信息修改申請。如考生在注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注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四、考生姓名如有生僻字(計算機通用字庫范圍以外字)的,考前需向報名考試機構主動書面申報,地市考試機構在報名確認結束后與報名人數(shù)匯總表一并報我局,以保證考生信息準確無誤。省直考生的報考信息更改及姓名生僻字申報均需親自到我局服務大廳申請由工作人員協(xié)助辦理。
在考試期間,對準考證和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附:廣東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生信息修改流程圖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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