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2 09:1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3年河北張家口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日至7月22日
關于做好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qū)職改辦,市直有關部門職改辦,中省直有關單位職改辦(人事處):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fā)〔2013〕41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定于10月19日、20日舉行,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
二、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4年;
(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3年;
(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2013年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2日至7月22日,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過照片審核后最晚于7月22日前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到所在單位報名,各單位及主管部門對相關內容核實無誤并加蓋公章(縣區(qū)報考人員要加蓋縣區(qū)職改辦公章)后,于2013年7月23、24日到市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7月2日至7月22日期間不接受單位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1,可從報名網站下載);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根據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guī)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證正式作廢,考生報名、參加考試需持二代身份證。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fā)。自10月14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考試合格人員報名表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和人事(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
四、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設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客觀題)、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主客觀混合題)和招標采購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考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紙錾蟼溆胁莞寮埞┛忌褂,考后收回。
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和招標采購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全國統(tǒng)一組織實施。請監(jiān)考老師務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五、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9]633號)和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調整為:《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兩個科目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25元);《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和《招標采購案例分析》兩個科目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報名費每人10元。
六、有關購買考試大綱、教材等事宜,可與省招標投標協(xié)會聯系。電話:0311-88614269 傳真:0311-88614256
七、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jiān)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八、河北省職稱考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張家口市職改辦
201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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