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區(qū)200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2日-7月2日
渝人考〔2009〕41號
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國土房管局(國土局、房管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49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fā)2009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辦〔2008〕114號)規(guī)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9年6月2日—7月2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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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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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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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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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產
估
價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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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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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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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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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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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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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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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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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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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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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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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產
經
紀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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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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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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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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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概論
(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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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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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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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實務
(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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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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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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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考條件
?、?nbsp;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nbsp;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1年。
6.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中第七條的規(guī)定,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并需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在報名時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7.2009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不需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yè)資格證書。
?、?nbsp; 報考條件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門承認的規(guī)定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連續(xù)計算,其截止時間為2009年年底。
㈣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有專業(yè)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規(guī)定的,在考試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時,應向當地人事考試辦證機構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專業(yè)、類別、科目代碼表:
專業(yè)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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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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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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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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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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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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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
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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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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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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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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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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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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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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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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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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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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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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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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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
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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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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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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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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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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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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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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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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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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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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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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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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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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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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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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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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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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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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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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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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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考生在辦理資格證書時必須持主
管部門審核(在 “考生報名條件證明”的審核意見欄予以注明)確認
的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號或資格證書號以供查驗。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不到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報名。
應試人員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點擊主頁上“各類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nbsp; 提交報考信息。應試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應試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專業(yè)、科目、類別(應試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試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nbsp; 初審報考資格??荚噷徍瞬块T根據應試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工作年限、學歷、所學專業(yè)、畢業(yè)時間、電話、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科目、類別),對照報考文件中的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試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21、86868815.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應試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nbsp; 網上繳費。應試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6月2日─7月5日)進行網上繳費,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試成績滾動檔案管理費20元/人(續(xù)考生不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報名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guī)定進行。
?、?nbsp;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請于10月10日至18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nbsp;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應試人員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查詢成績。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及考務文件規(guī)定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及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含免試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nbsp;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件及相關材料的應試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責任由考生自負。
?、?nbsp; 跨省轉考到我市報名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xù)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續(xù)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㈨ 續(xù)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zhí)顚懞蒙夏甓瓤荚嚈n案號,上年度已考過的科目不能重復報考。
六、考場設置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忌礈士甲C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教材征訂
考試輔導教材由重慶市國土資源房屋評估和經紀協會負責。房地產估價師:聯系人:李紹玲,聯系電話:63654171;房地產經紀人:聯系人:王璐,聯系電話:63654182.培訓電話:010-82326699
八、其它要求事項
㈠ 考試成績管理,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的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人考試中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㈡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㈢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nbsp;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椤》康禺a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辍》康禺a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 2B 鉛筆和橡皮,由考生自備??忌莞寮堄煽紙鼋y一發(fā)放收回。
?、搿】忌M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
?、?nbsp; 各區(qū)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fā)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