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5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
珠海市報名點考生:
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12月1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廣大考生參照執(zhí)行。
一、2015年造價工程師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
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計價”科目為72分(試卷滿分120分),“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84分(試卷滿分140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科目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的土建、安裝專業(yè)均為60分(試卷滿分卷均為10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珠海報名點”的考生,請于2016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考試院前臺提交資料。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qū)興華路158號職業(yè)培訓技能鑒定大樓一樓,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車到“城市廣場”站。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