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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7 10:3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甘建函[2008]93號
各施工圖審查機構:
根據《甘肅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及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34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廳于2006年5月22日以甘建設[2006]175號文,首次對各施工圖審查機構中從事施工圖審查工作的人員進行了從業(yè)資格認定,認定有效期至2008年7月1日。請各單位按以上規(guī)定將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技術人員和項目程序審查人員的材料,于7月15日之前報我廳設計處,我廳計劃于8月10日之前公布認定結果并換發(fā)資格章。上報材料為《甘肅省施工圖審查人員資格認定申報明細表》(一式兩份及電子文檔)。
本次認定是對原已認定的施工圖審查人員的續(xù)期認定,原則上不再增加新的審查人員,個別單位的施工圖審查人員已變動的,可作適當?shù)恼{整,調整的新增人員需另提供《甘肅省施工圖審查人員資格認定申報表》(一式兩份)及證明自己業(yè)績的附件材料(一份)。(以上樣表可在甘肅建設信息網的“勘察設計”中下載)。
各單位在上報重新認定材料的同時,需上報近兩年施工圖審查工作總結,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施工圖審查從業(yè)人員情況、相關的管理制度、施工圖審查機構與人員是否發(fā)生《甘肅省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規(guī)定的不良行為;自2006年以來完成審查項目數(shù)量、投資額、建筑面積;審查中發(fā)現(xiàn)的勘察設計單位違反強條及其他違規(guī)行為的情況統(tǒng)計;對今后施工圖審查及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見或建議等。
甘肅省建設廳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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